解析:
1、行为人若触犯了危险驾驶罪,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个月以上但不超过六个月,并且在判处刑期之时应当考虑到其他犯罪情况进行合并处罚,原则上最高不得超出一年的上限;
2、所谓危险驾驶罪,即是指在我国的道路上以机动车作为工具进行驾驶活动,尤其是在存在诸如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特殊环境下、或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亦或是实施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程度,或者严重超限规定时速行驶者、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实施运输行动,从而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情形;
3、按照法律规定,该犯罪的施暴主体既包括特定自然人,也可涵盖所有已满十六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有可能成为犯罪的直接发起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