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公有财物:诸如国有资产、劳动大众集体共有的财富、专门用于扶贫济困及其他公益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捐献或专项基金所拥有的财富,以及在政府机关、国有独资公司、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以及人民团体进行管理、运用或者运输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私人财产。
公民私人所有之财物:此种财物涵盖了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产以及其他日常生活所需的物资,依法归属于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所得,以及依法归属于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