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重要强制性手段,专为那些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或可单独适用之附加刑处罚者,或是可能会受到有期徒刑以上严惩且在执行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危害的嫌疑人所设立。除此之外,怀胎或正哺乳期的妇女,以及身患严重疾病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的人士同样存在获得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