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针对猥亵罪的处置过程中,能否实现和解解决,主要需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以及所适用的相关法律制度来综合考量。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下,针对某些特定类型的刑事犯罪行为,尤其是那些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构成严重侵害或威胁的重大罪行,即便在涉事各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仍然有权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猥亵罪直接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与人格尊严,因此,我们并不提倡以和解方式来规避刑事责任的承担。
然而,被告人向受害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并取得对方的谅解,这一事实在法庭审理量刑阶段,有可能成为法院酌情减轻处罚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害人。被害人对复查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害人。被害人对复查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