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并不如此。刑事诉讼过程中,拘留乃指执法机构于特定紧急状况之下,对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实施的暂时性人身自由限制之一种强制手段,亦被称为刑事拘留。
然而即便遭受刑事拘禁之后,仍须经历公安部门的详尽调查和人民法院的公正审理方能最后判定是否构成犯罪,在拘留阶段并不能直接得出犯罪的结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