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通常并不要求提供特定的证明文件,但是应当由负责执行此项工作的机构出具取保候审解除决定书,并将其送达给被取保候审人以及相关的责任单位。在某些情况下,例如由于取保候审的有效期已经届满,那么可能会产生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取保候审期限届满通知书等等。
然而,若取保候审是由于其它原因予以解除的,诸如撤销案件、被告人不起诉、法院判决被告无罪等,则可能会有相应的法律文书作为解除取保候审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取保候审的决定,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