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履行刑事司法职责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针对现行犯罪行为人或重大犯罪嫌疑人,在法律规定的紧急状况下,依法采取的一种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即为刑事拘留。此项措施的实施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