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原则上来说,企业自身并不足以触犯侵占罪行。这一罪行属于个人犯罪范畴,被归类于刑法中的侵犯财产罪之列,其核心内容是行为人以自己名义或受委托对他人之财物实施非法占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并且拒不返还或拒绝交出该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明确规定,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定的,仅限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企业作为一种法人组织形式,并不符合构成侵占罪所需的必要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