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帮信罪”,全称即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它特指那些在知情的情况下,依然为他人在使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时提供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业务、网络存储设备以及通信传输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协助,或是提供如广告推广和支付结算等相关便利。
至于此类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则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加以评估,比方说所涉及的总金额、受害者数量以及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等等。如果在犯罪过程中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例如涉及到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等,那么这种行为就会被视为极其严重的犯罪行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