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押期内,受案人员通常会遭受通讯联络的限制,以便于保证案件调查过程的流畅进行。因此,直接向受案人员发送信息或许无法实现。
然而,家属以及辩护律师可以通过遵循相关法律程序来获取相关信息,同时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与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