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以下特定情形下,行政拘留往往会转变为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在对已被拘留者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现其涉嫌实施了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相较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所针对的是那些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因此,当公安机关在执行行政拘留的过程中,若发现新的证据或者有充足的理由怀疑被拘留者可能存在犯罪行为时,便有权依法申请将行政拘留转换为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