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性手段,给予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无需被羁押的状态下等待司法审理的机会。取保候审的主要适用条件涵盖了确保被告人准时出庭参与审判、保障证据不遭受损害以及防止当事人逃避侦查和审判等方面内容。用以约束取保候审行为人的法规条款主要包括:
第一,行为人需严格遵守法律相关规定,例如非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境,并且要做到随时听候传唤以确保案件及时处理;
其次,若行为人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有权依法没收其所缴纳的保证金,甚至可能将强制措施从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
最后,在取保候审期间,若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足,亦可直接对行为人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