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律师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其额度往往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工作负荷以及律师的专业素养等多种因素共同确定的,因此并无固定的统一标准可言。为了规范此行业秩序,我国出台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司法部联合发布的第66号令),其中明确规定,律师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可以采取市场调节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两种形式。在市场调节价模式下,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需进行充分协商后方可确定具体金额;而在政府指导价模式下,则主要适用于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