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您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他们对公安机关的相关行为展开法律监督。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公安机关有义务自动解除有关的取保候审措施或变更相应的强制措施。所谓"撤案"是指向司法机关申请撤销正在处理中的某个案件,或是对某名涉嫌犯罪的嫌犯中止侦查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经过调查,确定嫌犯并无犯罪事实可言,或者其所涉罪行细微到无需追责,那么便有可能触发撤案程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