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执行人民法院审理盗窃案件工作中,若发现被不起诉人同时违反了诈骗相关法律,那么人民法院将依法建议人民检察院对其补足或更改起诉内容。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当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出现了新的事实情况,可能会对最终判定罪行产生影响时,法院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补充或修改起诉的建议;如果人民检察院对此持有异议或者在收到建议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未能给出明确答复,那么人民法院应依据该解释的规定,针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独立做出相应的判决和裁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