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取保候审期限临近结束时,通常需要按照下列步骤进行操作:
首先,应由执行机关(通常为公安局)在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之前通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知人;
其次,执行机关需撤销与该取保候审有关的担保手续,例如退还已缴纳的保证金等等;
最后,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宣布其所涉取保候审措施已经圆满终止且不会受到此项限制。除了以上几个主要环节之外,还涉及到对案件后续处理的问题,具体而言,可能会将案件移交至其他诉讼程序,比如审查起诉阶段或者审判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