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如此,采取保释等候审判的措施,主要基于罪犯可能造成的潜在危险较低,因此当其人身自由未受到严格限制时,并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亦不会干扰到案件的调查工作。
然而,若犯罪嫌疑人在保释期间出现任何异常行为,司法机关有权立即将其重新收押。通常情况下,被保释者最终仍需接受法庭审理,除非在检察院审查阶段,经判断无需提起诉讼,从而做出不起诉决定。
然而,这一不起诉决定并无明确的期限规定。
因此,一般而言,除非案件性质极其轻微,法院才会做出不起诉裁决,否则绝大多数被保释者都将面临起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