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对于盗窃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的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判处被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金;本条所涉及的数额上限为三千元。
2、若盗窃物品价值达到三万元至十万元之上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被告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罚金;本条所涉及的数额下限为三万元,而上限为十万元。
3、若盗窃物品价值达到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上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应判处被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罚金或没收其个人财产;本条所涉及的数额下限为三十万元,而上限为五十万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