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关于传唤并无确切的时间限制。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必须在接到传唤之时立即到案,如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等方面有所改变,应于24小时内及时向负责执行的相关机构进行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