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涉嫌非法获取和泄漏国家机密的严重犯罪行为,根据我们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负责侦查相关案件的公安部门有权对涉案人员进行强制性人身限制措施,即刑事拘留。需要注意的是,此类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三天;
然而,如果案件情节较为复杂且在期限内无法完成调查取证工作,经过上级部门的批准,拘留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一天到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则有可能被延长至三十天。但是,具体的拘留时长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由公安机关做出最终决定,并且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