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情况下,这并不代表着案件已经得到了完满的解决或者终结。取保候审实则是一种对于尚未进入最后阶段——即审判环节之前的一个刑事案件调查过程中的刑事法律制度措施,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或由第三方作为其担保人,批准他们可以在不必被监禁的情况下继续进行案件调查并等待最终的审判结果。
然而,真正决定案件去向的关键因素在于接下来的司法程序进度如何,也就是指官方展开的进一步侦查,起诉以及最后的审判。只有在经过这些程序之后且直至法院出具最终的判决书宣布完成,该案件才能被确认为已经宣告结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