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若犯罪嫌疑人被采取保释措施,通常情况下需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其家属。
此外,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直系亲属或辩护律师均有权利请求变更现有的强制措施。
同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局接到这项请求之后,必须在三日后做出决定。如果对变更强制措施的请求不予以批准,则须告知申请人,并详细解释不予同意的原因。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