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被取保候审者一般应遵守其所居住地点的相关规定。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对其行动自由进行了完全的限制。他们依然享有离开居住地的权利,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必须提前向负责执行的机构进行报告,并且必须获得相应的批准。若需外出工作或者存在其他合理的原因,他们也应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取得许可。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都可能导致取保候审的取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