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为满足取保候审的特定条件,且办案机构批准并参与对其施以该项措施,那么在异地执行同样是可行的。无论是亲属还是代理律师,均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向负责审理此案的先前办理机构进行申请。例如,若在侦查阶段提出申请,应向公安机关提出;倘若处于审查起诉阶段,则向检察院提交申请;而在审判阶段,向法院递交申请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上述三个司法机关都有权力对各自所受理的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