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践过程中,将误认属侵占罪范畴之遗落物品视为盗窃犯罪处理的情况极为常见,这主要是由于行为者在主观意识层面并未深入认识到侵占罪所要求的对财物的实际持有和有效管理,相反地,他们怀有明确的非法占有意图。因此,一旦经证实该遗落物品实属他人遗忘之物,就应当立即返还给失主或者依法上交给相关部门以便妥善保管,倘若行为人擅自占据此种情况下的财物,则最终被判定为盗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