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值得强调的是,被予以取保候审的处理方式并不代表该案已经彻底终结,它仅仅是一项刑事审判程序中常用的强制措施之一。在此期间,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未能遵守相关的取保候审规定,或者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新的情况,司法机关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其重新收押。
至于是否需要进行收监,则需依据案件的具体进展以及司法部门的专业判断来做出决策。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若发现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存在不当之处,应立即进行调整与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