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除取保候审通常会在以下几种状况下发生: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遵守取保候审规定方面出现重大过失,或者是涉案情势产生了重大变动。而做出这一决策的权力则掌握在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局等部门手中。举例来说,倘若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员未获得相关批准便擅自离开其居住地,那么这种行为很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同时,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