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若嫌疑犯或被告方存在触及取保候审条款的行为不当之处,例如涉及到一些新的违法犯罪行径如斗殴事件等,那么公安机关便有权利依据国家相关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惩戒。或许,这可能导致取保候审手续被撤销,同时,根据这些新发生的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还需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在此情况下,该案件将会进入司法程序,由法院依据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条文做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