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被依法刑拘后,其人身自由将受到限制,最多可持续三十七天。
然而,这其中包含着由侦查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对嫌疑人实行逮捕所需的时间。若在这段期限内未能得到逮捕许可,则嫌疑人应立即恢复自由身。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代表在三十七天之后必定会释放嫌疑人,而是要视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程序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