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往往需提交一定的担保方式,例如缴纳保证金或是寻找保证人作为担保人选,以此确保涉案人员能够随时接受警方的传唤与调查。若尚无直接确凿之证据,但具备其他明确事项显示出嫌犯不致脱逃,诸如身患严重疾病、孕期在身以及案情清晰明了且证据确凿完整等情形者亦有可能提出取保候审的要求。最终能否通过法院或检察院批准,需根据每个个案的独特情况来作出判断与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