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拘留系在刑事案件调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明确反映出公诉机构对涉案人员存在严重犯罪行为的高度怀疑。立案则代表着整个司法程序的起始阶段,通常情况下,紧随刑事拘留之后便将启动该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公安部门有权对涉嫌犯罪者实施拘留,并且在拘留执行完毕后的24小时内对其进行讯问。若公诉机构考虑被拘留人应承担刑事责任,应当及时展开立案侦查工作。因此,无论是在刑事拘留期间还是拘留结束后,均可依法进行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