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诬告陷害犯罪的情况下,被害人所受到的刑事拘留期通常须遵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刑事追究活动的初期环节即侦查阶段,被拘禁者最长可被羁押至第37日为止,具体时间链条包括由公安部门实施的拘留期最多为30日以及由检察机构批准的逮捕期最长为7日两个部分共同组成。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这并不等同于每一起案件都必然会达到上述期限的上限,实际的拘留时长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司法机关的决策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