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便可申请取保候审:
1.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同时认为对其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并不足以引发社会危害性;
2.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或无法自理生活,亦或是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内的女性,认为对其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
3.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4.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