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的杭州市,对于涉及到酒后驾车危险驾驶行为的案件审判,是严格依照国家的统一立法规范执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条款,规定了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人,将会面临着拘役以及罚金的严厉惩罚。而关于拘役的期限,通常情况下是一个月以上,但不超过六个月。
至于具体的刑期长短,则需要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进行综合评估,例如血液中酒精浓度的高低、是否引发交通事故等等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量刑结果。除此之外,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会充分考虑被告人的悔过表现以及其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