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强奸罪得以构成需要满足以下四个必要条件:
首先,犯罪者必须为已满十四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其次,犯罪人在主观方面需出于故意心态,其欲意便是通过强制手段与女性发生不道德性的关系;
再者,被侵犯的客体应为女性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性自主权;
最后,在客观层面上,犯罪者需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来强迫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