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严格遵守特定规定的前提之下,能够享有相对较大程度的自由度来进行日常生活以及职业活动。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他们仍然承担着随时应召接受讯问的义务,且不得擅自离境其所居住的地区或者临时被指派的活动区域,也不能对证人、受害者等任何相关方造成不必要的干扰与影响。一旦发生违规行为,则有可能面临着取保候审资格被取消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