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限通常为37天以内。在这37天里,拘留期限最常为10天,倘若有特别情况发生,例如流窜作案、频繁连续作案以及团伙实施犯罪等重大嫌疑人,在提交审查批准的过程中,其拘留期限可延长至30天。
然而,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且尚未获得批准进行逮捕,则必须立即予以释放。但若需要进一步展开侦查工作,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那么也应依法对相应的强制措施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