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倘若当事人未能予以充分配合与支持,那么这无疑将会阻碍到案件的顺利进展,甚至有可能促使公安机关取消其取保候审权利,转而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明确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内,如若当事人未履行相关义务,司法机关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因此,即便已经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资格,当事人仍应积极配合司法程序,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公平的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