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温岭看守所内,律师的会面服务可以为涉嫌违法或者受到指控的被告人提供如下方面的援助:
首先,律师能够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详细解读,协助当事人深入了解自身所面临的指控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影响;
其次,律师将对案件中的各类证据进行全面审查,以期找出可能存在的辩护要点或者程序上的缺陷;
再者,律师还将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例如防止遭受刑讯逼供等不当行为;
此外,律师还会根据案情制定出相应的辩护策略,以便为即将到来的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最后,律师还将作为当事人与检察机关及法院之间的沟通桥梁,积极寻求更为有利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