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中国刑事司法体系中法定的一种特殊强制措施,允许针对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人采取非羁押形式进行等候审判的过程。这种待遇往往会发配给那些有可能被判决执行相对轻微刑罚,并且他们的行为不会对案件的侦查和审判产生不利影响,以及没有明显社会危害性的被控罪犯。取保候审的批准权归属于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部门,审批的基本流程一般需要符合交付现金保释金、提供担保人等相关要求。
同时,被取保候审的人员也必须严格遵循相应的法规条款,例如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到、不得离开指定的居住地点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