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治安拘留与刑事拘留两者在本质上有着显著的区别。治安拘留系指公安机关对于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的违法者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手段,无需经过司法审判程序。
然而,刑事拘留则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临时性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干扰诉讼进程,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然而,最终是否提起公诉以及作出何种判决,均由法院依法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