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为不超过三十七日,然而在特定情况下,若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延长批准,拘留期限将可适当延至六十日。如嫌疑人已遭拘禁五十八日之久,这可能涉及到案件侦办过程中的羁押问题。在此状况之下,犯罪嫌疑人家属务必立即寻求专业律师协助,深入了解具体案情,以确保嫌疑人士的合法权益免受侵犯。律师有权请求探视正在羁押中的嫌疑人,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