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期间,被指控者或被告人在原则上并无出境方面的严格限制,然而必须遵循相应的法规并听从执行人员的随时召唤和引渡。关于其是否具备离开本国的资格,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案情以及公安、检察机关或法庭对其的官方要求。若经审查许可其离境,大概率将仅限于在案件审理终结或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并被确认无需继续接受取保候审时方可自由通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