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虽然从法律角度来讲,保释并非必然性的逮捕。事实上,这仅为确保案件公正审理而设定的一类预防性强制措施,允许涉案相关者在未经拘禁的状态下,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
然而,是否进行逮捕,则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侦查工作的需求来决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逮捕应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首先,必须存在确凿的证据证实其涉嫌犯罪;
其次,根据已掌握的证据,预计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最后,若采用保释措施无法有效防止其再次实施危害社会安全行为的可能性。因此,即便涉案人员处于保释期内,只要侦查机关认为上述条件均已满足,便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逮捕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