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获得取保候审之后,若公安部门决定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该院通常会在一个月内在法定时间内提起公诉。
然而,对于重大且复杂的案例,可酌情给予十五天的延期审理。如遇犯罪嫌疑人为自己的罪行和刑罚表示认同,同时符合快速裁判程序的实施条件时,则需在十日内完成公诉工作。而针对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案件,则可适当延长至十五日进行公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