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河北省的青县地区,办理取保候审的相关程序一般是由当地公安局负责执行的。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他们的亲属可向青县公安局递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例如个人身份证明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资料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六十七条至第七十一条的具体规定,公安局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以确定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要求,比如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是否患有严重疾病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