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刑事拘留的过程中,家属无法直接探望被拘禁的犯罪嫌疑人,
然而,律师却有权利进行会面。
因此,为了获取更多关于案件的信息,阅读相关的案卷材料,收集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以及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家属应尽快委托律师进行会面。此外,其他辩护人若得到了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同样有权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但需注意的是,对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的犯罪案件,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在会见被拘禁的犯罪嫌疑人时,必须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在此类案件中,侦查机关应提前通知看守所做好相应准备。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