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涉案人员向受害人退还被诈骗资金的事宜,通常是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与受害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存在着直接联系的情况下出现。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根据个案的具体情节进行综合评估,包括被告人在整个犯罪行为中所起的作用、所获得的非法利益及其是否表现出积极缴纳罚款的意愿等因素在内,从而作出是否要求被告人退还受害者经济损失的裁决。若被告人最终被判定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且其个人财产状况也能够满足相关条件的话,那么法院便有可能依法判决被告人全额或者部分退还受害者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