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初次触犯盗窃罪行的青少年罪犯,我国法律通常倾向于依据他们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处理。如果在犯罪行为发生当时未年满16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其刑事责任。
然而,若已满14周岁而未达到16周岁,却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罪行,则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初次犯罪且情节轻微者,法院有可能给予适度减轻处罚,例如适用缓刑、进行教育矫治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