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患有冠心病的人士,是有可能被实施拘留措施的,因为这并不在法定的不得实行拘留之情形内。在其疾病治疗过程中,可适当延长拘留期限直至痊愈后再次执行拘役。若当事人确诊为冠心病且未出现病情发作情况,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拘留,但在此过程中将给予相应的关照和护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